鲁迅先生在《小引》里说:“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,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,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。”于是想起李长之先生说过的,这时候的鲁迅先生应该算是有回忆又有些无聊的人吧。
鲁迅先生还说:“我有一时,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:菱角、罗汉豆、茭白、香瓜。凡这些,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;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。后来,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,也不过如此;惟独在记忆上,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。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,使我时时反顾。”想我如今不过二十出头,比不得先生当时年已四十多,风雨多经,有时候却又不禁有些隐隐回忆渗出来。在我看来,作家之为作家,在于他(或者她)能够把人所共有却无法言表的,或者能表达却往往忽略了的情绪、体验一一诉诸笔端。惟其如此,方能让读者无意识地将自己代入进彼世界。如有一日,作家写的都是私人到只见我,不见“我们”的文字,那么文字的前途怕也只有文书通告一途了罢。这是闲话,说回前文,菱角、罗汉豆、茭白我都熟知,唯独香瓜不知确为何物。罗汉豆之说,异乡人多有难解,在绍兴这边,荚内拇指状、豆瓣为扁平的称罗汉豆,豆粒为圆的称蚕豆,与他乡多有反义。恰如北方的“包子”在鄙乡多称“馒头”,都是无馅的多称“淡包子”。前段时间写了一些短文回忆小时候的一些物事,正如先生所说,真回到当初,想来“也不过如此;惟独在记忆上,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。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,使我时时反顾”。人的天性可能总有些美化童年吧,或许是成年之后烦恼太多,总要有所寄托与比对的光阴,于是,渐渐开始淡忘的童年成了描画的白墙。
《朝花夕拾》是鲁迅色调最温馨的作品,但各篇之间也有些浓淡,最可以代表鲁迅个人风格的,恰恰还是对事实有所指刺的《狗·猫·鼠》和《<二十四孝图>》。看完这些文章,你会知道,怎样才算一个真正以文字为表达全部情绪的途径、以文字为面对生活的基础的文人。生活中的所遇所想,无所拘束地表现在文章中,不惺惺作态摒绝弃之。对于这样的文人来说,写作就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,作家就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了,他在灯下驰笔就像我们要和别人聊天,要在饿时觅食一般。在这点来说,无论时代精神让我们如何自以为是得凡是权威都要打倒,凡是严肃都要解构,鲁迅先生依然值得尊敬。
在《五猖会》一文中,鲁迅先生提到“要到东关看五猖会去了。这是我儿时所罕逢的一件盛事。因为那会是全县中最盛的会,东关又是离我家很远的地方,出城还有六十多里水路”。东关,是今天上虞市(县)靠西的一个镇,绍兴黄酒中的一个名牌“女儿红”就是东关酒厂的。于是想起鲁迅说起的儿时玩伴闰土的家,好像就在道墟——上虞的另一个镇。“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,下面是海边的沙地,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,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,项带银圈,手捏一柄钢叉,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,那猹却将身一扭,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。”多年前去过道墟,如今差不多已经模糊了,连当年从那边一个姐姐家拿来的故事书都已经找不见了,就是从那些故事书上,我知道了皮皮鲁、鲁西西、贝塔、舒克……时光真的是把锉刀,把我们的记忆都锉模糊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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